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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昌通报25宗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http://www.scol.com.cn  (2016-11-22 12:00:0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高启龙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庞峰伟)为持续深化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平昌县纪委通报25宗典型案件。
    1.平昌县江口镇八庙村村主任庞志国违反国家低保政策,将部分低保户低保资金集中到村集体使用;套取国家孤儿照顾性补助资金。江口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平昌县福申乡永安村党支部书记李文林、村主任李品权将部分受灾户地震救灾补助资金用于村道公路建设;违规操作低保资金。福申乡纪委分别给予李文林、李品权党内警告处分。
    3.平昌县江口镇八庙村原村主任马义常违规将其孙女申报为孤儿,骗取国家照顾性补助资金。江口镇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4.平昌县灵山镇关路村村主任吴定宝违反低保政策。灵山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平昌县界牌乡东龛村党支部书记王大怀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对象纳入贫困户。界牌乡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平昌县镇龙镇民政办主任朱传高不认真履职,未开展低保对象清理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平昌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7.平昌县镇龙镇顺天村村主任朱开顺违反国家退耕还林政策。镇龙镇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8.平昌县笔山镇笔山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副书记魏传君以危房改造为名在场镇违法建房。笔山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9.平昌县马鞍乡白岩村党支部副书记魏传烈违规将洪灾资金用于其它开支。马鞍乡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0.平昌县岩口乡林业站站长罗耀林对该乡林业经营户超采行为制止不力,未按程序行政处罚,以罚代法收取现金不开具票据。平昌县林业局纪委给予其记过处分。
    11.平昌县南风乡凉树村党支部书记陈建华伪造证明骗取国家医保资金。南风乡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2.平昌县佛楼镇光华村党支部书记马胜清违反低保政策,并将部分低保户低保资金收归村集体使用。佛楼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3. 平昌县佛楼镇光华村村主任陈日升虚列农业社和群众名单,套取国家粮食直补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佛楼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4.平昌县粉壁乡农丰村村主任魏均益违规将洪灾补助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并将部分洪灾资金据为己有。粉壁乡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5.平昌县驷马镇民众村村文书苟钰国以各种名义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驷马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6.平昌县岳家镇村镇建设管理站站长韩仕贵在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中,收受他人现金据为己有。平昌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7.平昌县泥龙镇牛角村村文书张军滞留国家公益生态林补偿资金,不兑现到农户。泥龙镇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平昌县元石乡云顶村村主任孙大忠违规将农户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元石乡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9.平昌县五木镇雄峰村党支部书记苟邦和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上报为危房改造户,套取国家危改补助资金用于集体开支。五木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0.平昌县云台镇铺垭社区党支部书记王跃违反国家低保政策。云台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1.平昌县板庙镇大石村党支部书记杨彪违规将农户危改补助资金收回用于村其它开支;套取国家民政资金用于集体开支。板庙镇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平昌县镇龙镇老鹰村党支部书记苟邦成虚报冒领国家地震维修加固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更改本人妻子年龄档案办理社会养老保险。镇龙镇纪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3.平昌县响滩镇西桥村党支部书记苟英峡违规收受他人现金。响滩镇纪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4.平昌县高升小学校长张华志虚报在校学生人数,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用于学校开支。平昌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5.平昌县南风乡人山村党支部书记吴玉平在为群众办理户籍证明材料过程中索要群众现金用于个人开支。平昌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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