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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列入巴中市2017年立法计划

http://www.scol.com.cn  (2017-03-07 17:54:44)  来源:巴中日报  
编辑:高启龙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委室和市级部门到各县区对《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列入巴中市2017年立法计划。

  2月22日至3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已经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文广新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先后到通江县毛浴镇、平昌县得胜镇、巴州区水宁寺镇、恩阳区玉井乡和渔溪镇、南江县等地对《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立法调研,实地了解红军文物保护情况,组织县区人大和政府,公安、民政、教育、国土、规划、党史、旅游、文物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并听取了立法建议和意见。

  红色文化是我市一张亮丽名片。尽管我市红军文物保护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但也面临很多问题,一是权属不清导致保护难度增大,一些红军文物因属私有产权,政府难以主导性管理和保护;二是自然风化和损毁问题突出,较多石刻标语暴露在荒郊野外,常年日晒雨淋,风化脱落严重,有些红军旧址房屋年久失修,面临垮塌灭失风险;三是红军文物保护人才缺乏、技术落后;四是红军文物保护资金紧缺,很多市保、县保文物单位保护资金来源有限,难以落实红军文物保护措施。出台《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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