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袁媛,30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参加工作6年多来,袁媛先后在平昌县检察院办公室、预防科、公诉科工作,2013年,袁媛调入巴中市检察院。先后获得“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最美检察官”等荣誉称号,被巴中市检察院嘉奖1次,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
个人语录:自己的工作做到位,才有资格监督别人。
用心审查案件
她是雷厉风的“女汉子”
今年30岁的袁媛,是巴中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要工作就是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高全市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面对繁复的审查工作,袁媛始终坚持原则,从不喊苦喊累,被同事冠以雷厉风行的“女汉子”称号。
2015年1月,袁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5年9月,袁媛在评查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袁某涉嫌强奸一案时,通过分析案情、查阅案卷资料、审查法院判决书后发现,法院对被告人袁某的判决量刑畸轻。最终检委会认可了市检察院案管部门的建议,决定对该案提请抗诉。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审查该案后,认为法院的判决存在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最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抗诉。“希望通过我们案管部门的监督,杜绝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袁媛说。
严格保管涉案财物
她是拼命保护财物的“保险柜”
2015年3月,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南充市委原常委、总工会主席杨建华(副厅级)立案侦查。随之,省纪委将杨建华所有涉案财物移交到巴中市检察院。除存放在财政专户上的1000多万款项以外,大量财物将交由袁媛所在的案件管理办公室保管。
因该案属于南充贿选系列案件之一,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涉案财物多。袁媛在接手之初,就十分重视,一定要保管好这些财物。
这些巨额财物中,有金条、名表、银行卡、美元、欧元等,每一样都价值不菲。为了规范涉案财物的管理,维护公平公正,防止办案人员滥用司法权力,侵害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每一样财物的清点,到放到保险柜,袁媛坚持全程录像,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
杨建华的案子,从立案、起诉到判决,半年多的时间里,从侦查、审查起诉、判决到执行,涉案财物的入库、鉴定、流转、出库,没有一件出差错。
“半年多时间,我们要保管这么多贵重财物,非常紧张,生怕哪个环节出错了,我们都担不起这个责任。”袁媛说,事件过去两年了,想起那段日子,她还是会很紧张,“一旦涉案财物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因袁媛严格保管涉案财物,在她管理的这几年时间,没有一件涉案财物出现差错,同事们戏称她是检察院的“保险柜”,安全、牢靠。
规范办案行为
她是爱“较真”的检察官
坚持原则,对工作认真、敬业,是同事对袁媛最多的评价。
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该项工作由案管办负责。
袁媛觉得如果能借着专项整治的“东风”,全面规范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行为,提升办案人民的业务能力水平,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她将原来一年一次的案件质量评查调整为一季度一次,把每个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详细列出清单后,下发《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使得一些办案人员被通报批评,在大会上做检讨,写整改报告。毫无疑问,袁媛干的是得罪同事的事。
“案件质量评查的目的不仅是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找到原因,从根本上解决它,案管办严格监督,是为了提高办案人员的素质,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让当事人满意。”今年上半年,袁媛先后组织市县两级院业务骨干对115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列出了51页问题清单、22页评查报告,并撰写了评查报告。
袁媛的“较真”,经常被办案部门误解,可面对评查报告中一针见血的分析,他们又不得不服气。在案管办强有力的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办案不规范问题大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