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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实践 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

www.scol.com.cn  (2017-11-13 11:30:0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高启龙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白川东)“执行难”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也是严重困扰法院全局工作的突出问题。

    执行难,到底难在哪?如何有效破解执行难?近年来,巴中市中院不断探索和实践,给出了答案。据悉,为实现“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巴中市中院精心部署,院长徐文昌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议、7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执行工作,执行局长杜江靠前指挥,落实执行工作。今年1至8月,巴中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499件,结案4447件,结案率68.43%,执行标的到位率32.52%。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受理5368件,结案3709件,结案率69.09%;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受理812件,结案353件,结案率43.47%,无超长未结件。巴中市中院执行局收案177件,结案83件,结案率46.89%,申请标的8.78亿元,到位标的4.72亿元,到位率44.6%。

    部门联动:形成破解“执行难”合力

   “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杜江说,许多“执行难”案件的破解都需要多个部门联动,被执行人逃避执法、四处藏匿玩起“人间蒸发”,甚至当事人现场抗拒执行;有的直接转移、隐匿财产,造成资产状况不明的假象;有的‘移花接木’,将房产、股权等资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使得查明财产权属困难重重……为此,统一思想战线,部门联动成为破解“执行难”的首要任务。

    两年前,通江县法院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政法委、纪委等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在县委宣传部和县公安局、卫生局、信访局、电视台、当地政府及社区组织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联动执结一起财产所有权纠纷引起的“骨头”案。通过联动执行机制,在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和全程监督下,将长达四年的执行积案一举执结。该案执行受到了参与单位及旁观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巴中全市法院执行部门积极与公安、工商、银行等部门联系,采取限制“老赖”出境、旅游、开办企业和大额贷款等一系列措施,并在其居住地、工作单位、居委会以及有关消费场所张贴公告120余份,让社会进行监督。同时,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26人,公开曝光“老赖”1522人,限制高消费700余人,共有55人主动履行义务,20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 

 

    执行大会战: 让“老赖”无处遁形

    8月29日晚上7时,平昌县法院副院长雷波一声令下,10余名执行干警来不及吃一口预定的盒饭,分乘3辆私家车赶赴执行现场。经过2个多小时蹲守,被执行人王某被挡获。

  这是巴中“执行大会战”的一个缩影。为确保收到实效,市中院成立了由院长徐文昌为组长的“执行大会战”集中攻坚统一行动领导小组,杜江任统一行动指挥中心指挥长,对长期未结案件、涉群体案件、涉民生案件、涉执信访案件等反映强烈的积案、难案、骨头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等150人,全程观摩参与见证执行过程。

  三天时间里,巴中两级法院火力全开,共出警935人,执行案件154件,执结案件67件,执行到位金额2301万元。“通过参与执行工作,我亲身感受到了司法的权威,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对法治巴中建设更有信心。”一位群众代表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据悉,2017年上半年,巴中全市法院执行局仅仅围绕“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主线,先后开展“司法大拜年”“失信大曝光”“治懈怠、维权益、促发展”等专项执行活动,共收案4637件,执结2036件,申请标的金额7.86亿元,执结3.16亿元。其中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案101件,执结57件,申请标的金额6.3亿元。执结2.52亿元,信息录入率为100%。

    管理“三统一”:执行“一盘棋”

    “信息不共享,经常发生冲突和矛盾,而且执行法官执行有没有到位都难搞清楚。”杜江说。在管理、指挥、协调“三统一”管理模式实施以前,各县(区)法院在执行工作管理体制上不乏有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但普遍存在执行信息不公开的现状,由于缺乏必要的交流和沟通,使整个执行程序在封闭或半封闭状态下运行。有时存在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被执行人进行执行时,因执行信息不公开,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时,往往会出现冲突或撞车的情形。

    为此,巴中市中院建立了“三统一”执行体制,由市中院对各县(区)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指挥和协调,使全市两级法院之间做到在信息上相互沟通、行动上相互配合、工作上步调一致。也就是说,可以有效地改变各县(区)法院执行工作管理体制各自为战的旧有模式,充分形成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格局。

    在建立全市“三统一”模式执行体制后,巴中市中院在监督和协调工作中更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可以及时行使监督和协调职权。对于因各县(区)地方保护主义等原因,执行法院不愿执行或寻找种种借口故意拖延因而长期未能执结的案件,市中院除了进行监督外,确有必要就可以提级执行,或指定执行,或与基层法院共同执

    “三统一”管理工作实施以来,巴中市中院已制发各类工作通报30余份,提级执行案件50件,提及指定执行案件47件,交叉执行35件。

    实时监督:让执法更透明公正

    前方现场,执行法官手持“单兵”设备,结合4G网络、GPS定位系统和电子地图,每一路小组的执行现场情况都实时回传到执行指挥中心大屏幕,在指挥中心的人如临现场。

    为了强化对法院执行案件的管理,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监督管理,开发应用了全国四级法院统一的执行案件办案系统,所有执行案件都在该系统办理。该系统彻底打通了上下级法院间的数据壁垒,巴中市中院能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的具体情况即时跟踪、管理、监督。

    杜江说,依托该系统,对内,执行监督将装上“千里眼”和“显微镜”,市中院能清楚地看见各县(区)法院每件执行案件的执行措施、办理进度和执行效果,对是否存在违规执行、消极执行等一目了然;对外,这个系统还将与执行公开系统无缝连接,将执行的关键节点信息实时、自动向当事人推送,接受当事开系统无缝连接,将执行的关键节点信息实时、自动向当事人推送,接受当事人监督,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产生,有力的杜绝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行为的产生。

    “自从有了这个系统,案件办理更明晰了,而且也对我们起到了监督作用,更加有力地保障了执行的公正和透明。”通江县法院一位法官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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