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聚餐喝酒致意外身亡纠纷

2023-08-03 09:26:1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殷鹏

李旭东 魏晓琼 巴中频道 谭裕骑

   近日,南江县人民法院经过多次调解,妥善化解一起聚餐饮酒导致意外身亡的生命权纠纷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4月,张某邀请好友刘某、岳某在朝阳广场附近的餐馆吃饭,席间三人推杯换盏、把酒言欢。饭后张某又邀请刘某、岳某到某酒吧饮酒,期间岳某某也参与进来饮酒。凌晨时分,张某陪同刘某离开酒吧,到南江县某足浴店按摩,在按摩结束回家的路上,因刘某站立不稳而摔倒,造成颅脑损伤,经南江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死者刘某的妻子原告覃某某将张某、岳某、岳某某、南江县某足浴店共同诉至南江法院,请求四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审理过程中,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较多,且原被告双方对立情绪严重,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后调解。因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当天的调解工作只能告一段落。几天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耐心安抚好原告方情绪后,从死者刘某与张某等被告间的好友情谊出发,就本案赔偿金额、责任划分等问题向各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采用逐个调解的方式化解各方矛盾。最终,四被告与原告覃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调解结束后,原告覃某某及家人对承办法官耐心尽责、真诚调解的行为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酒桌的最高境界是节制,懂得节制才能避免悲剧发生。这场因饮酒身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虽然尘埃落定,但由此带给家人的伤痛和遗憾却难以弥合。在此,法官提醒广大朋友,饮酒一定要适可而止,量力而行。同桌共饮之人也要尽到劝阻、提醒、通知、照顾和帮助的义务,若未尽到劝阻或妥善安置义务,而有损害结果发生,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适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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