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交管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章程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25名(男性),道路交通秩序执勤警务辅助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新选用警务辅助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品德;
(五)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六)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七)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音、无色盲,视力(含矫正视力)4.8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具有特长的可适当放宽。
(八)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特长的可适当放宽。
选用警务辅助人员,原则上从警校毕业生、退伍战士、高中毕业以上的适龄青年中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 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 有犯罪嫌疑或较严重违法行为的,尚未查清的;
(三) 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 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开除学籍的;
(五) 曾吸食鸦片、海洛因或其他毒品的;
(六)有其它不良行为,大队认为不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6月1日在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门户网、平安恩阳微信公众号、巴中晚报、麻辣社区巴中论坛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1日18时。
2、报名地点: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交管大队,联系电话:3369010
3、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军人携带高中毕业证及退伍军人证)、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1张,填写打印好的《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察表》(附件一)一式两份。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2016年6月12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交管大队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1)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公民应知应会政策法规、一般公安基础知识及写作能力;
(2)笔试由政治处命题、交管大队协助组织实施。
(3)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4)满分为100分;
(5)笔试成绩于2016年6月15日在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门户网站公布。
2、专业测试
(1)人员范围:依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聘用岗位人数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测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均予以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由交管大队会同政治处分别组织。测试内容及标准,根据各自专业要求由聘用单位于测试前7天报政治处审核,送局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3)满分为100分;
(4)专业测试时间:2016年6月16日。
(四)公布成绩
总成绩于2016年6月20日在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门户网站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成绩×60%)。根据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出现相同分数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五)体检
体检工作定于2016年6月23日8:30进行(空腹,带身份证),由巴中公安局恩阳区分局交管大队负责组织。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聘用部门安排至户籍所在地进行政审。于2016年6月27日前完成,并形成考察报告送区局政治处。对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职位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的警辅人员与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培训及试用期为三个月,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协议。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无特殊情况,本人不得提出辞职申请。工资标准按区局财务管理办法实施。
六、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局的领导下,由区局政治处、纪委和交管大队共同组织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3、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变化情况在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门户网站发布的实时信息。
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
2016年6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