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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巴中之歌”歌词的启事

http://www.scol.com.cn  (2016-06-30 16:27:1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高启龙  

    为展示巴中形象,提升巴中知名度和美誉度,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现面向全国征集“巴中之歌”歌词,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宣传巴中美丽自然风光、突出巴中浓郁地方特色、反映巴中悠久人文历史、展示巴中美好形象等相关题材的歌词作品。

    (二)届时“巴中之歌”将由著名歌唱家李谷一老师演唱,为契合李谷一老师的演唱风格和艺术表现手法,特要求歌词清新典雅、旋律婉转悠扬、诠释浓浓的乡音乡情。

    (三)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力求积极健康、创意新颖、词句优美、形象生动、雅俗共赏、易学易记、易于谱曲。

    二、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面向全国及海内外人士,凡有意参加征集活动的专业词曲作家或业余词曲作者均可。

    三、评选方式

    邀请有关专家、市民代表参与评审,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及终评。2016年7月下旬公布最终获奖结果。

    四、奖项设置

    通过征集,评选出“巴中之歌”歌词一等奖1名, 奖金15000元;入围奖作品3名,奖金各2000元(奖金均含税)。本次奖金由巴中兴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倾情赞助。

    五、投稿方式

    (一)作品报送:词作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打印。  

    (二)投稿形式:截稿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逾期不候。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收稿邮箱:657264460@qq.com。请注明姓名、单位、手机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纸质稿请寄: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望王路西段市政中心市委宣传部文化事业科905室张京收,联系电话:0827-5261360)。

    六、相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入选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所有,其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奖励的权利。

    (二)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未入选作品的作者,可在本次活动评选结果公布后自行处理。

    (三)入选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凡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获奖作品,一经查实,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已发奖金和证书。侵权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在以往创作比赛中已经获奖的作品以及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五)巴中市情简介可点击“中国巴中政府网”(http://www.cnbz.gov.cn/)查询。


   

 

                                                  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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