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出台促旅游发展“十条” 将设立10亿元旅游发展基金

2018-01-25 16:31:05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高启龙

    本报讯(记者 庞峰伟)1月21日,巴中市平昌县云台镇三十二梁景区,历经数百年沧桑的蔡家大院内,十几位游客在兴致勃勃地参观。“以后游客肯定会越来越多!”对景区的发展,村民蔡润修很有信心。
  更为巴中旅游从业者及群众添盼头的是,近日巴中市政府印发《巴中市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措施》,内容涉及设立10亿元旅游发展基金、组建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入巴旅游奖励计划等10条“干货”,有效期为2年。
  巴中辖区内有15个国家4A级景区,近年来该市依托得天独厚的绿色生态资源优势,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2017年,巴中全年共接待游客263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1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1%、25.9%。
  “在结构转型和消费升级背景下,旅游产业在经济发展中正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巴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提出“加快建成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和森林康养目的地”,2018年力争全年接待游客29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46亿元。
  《措施》在此背景下出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其中,“设立旅游发展基金”备受关注。巴中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在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中单列旅游专项发展基金10亿元,重点支持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企业做大做强,以及旅游客源市场拓展、旅游品牌创建、旅游新业态培育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的扶持奖励。
  此外,巴中还在紧锣密鼓组建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围绕该市文化旅游、康体养生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及重点项目建设,承担投资建设运营和重大项目融资任务。
  旅行社是旅游业发展的前沿阵地。《措施》提出实施入巴旅游奖励计划,对年度组织市外入巴游客人数超过5000人的旅行社和涉旅组织,巴中市财政将对年度前5名给予5万—13万元奖励;一次组织300人以上游客通过专列到巴中旅游,市财政给予每趟(次)3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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