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公安交警发布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通告

2022-03-02 15:16:5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徐浩程

​3月2日,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巴中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详细如下

一、严格限车型通行。禁止所有中重型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环卫作业车、生鲜物流车、邮政车、核载1吨以下小货车除外)在巴中城区限制通行区域内通行。

二、严格限条件通行。对商砼车、渣土车、施工作业车等工程车辆及危险化学剧毒物品运输车辆,因重大民生工程、应急工程、生产经营需要在限制时段进入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的,必须按照巴中市公安局、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巴中市城管执法局《通告》要求,到巴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和《危险货物运输通行证》,严格按审批时间、线路通行。

三、严格限区域通行。东至插旗山路浅水湾路口、龙北路市体育馆路口,西至巴恩大道巴中西连接线路口(陇桥立交),南至将军大道南杨大桥路口,北至回风北路莲花大桥匝道路口、大佛寺大桥路口范围内的巴中城区道路,限制中重型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通行。

四、严格限车道通行。所有允许进入巴中城区限行区内道路通行的中重型货车、商砼车、渣土车、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剧毒物品运输车、环卫作业车、生鲜物流车、邮政车、核载1吨以下小货车,必须沿行驶方向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五、严格限速度通行。所有允许进入巴中城区限行区内道路通行的中重型货车、商砼车、渣土车、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剧毒物品运输车、环卫作业车、生鲜物流车、邮政车、核载1吨以下小货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学校、居民小区周边道路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交通监控技术抓拍、移动测速、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违反上述限制通行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若因违反限制通行规定导致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一律倒查生产企业、经营业主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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