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推出5项税收优惠政策,帮企业过难关

2020-03-09 15:11:2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启龙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马小米)3月6日,巴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第八次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全市税务系统为增强民营企业抗风险能力,助力渡过难关,支持复工复产落实5项税收优惠政策。

    全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可依法提请合理调整定额。

    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下面再介绍一下巴中市税务部门落实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举措。全市税务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落实税收政策的政治责任,以更高要求、更硬标准、更实举措,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一)持续加强宣传辅导。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纳税人推送上级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时讲解、解读操作;对纳税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等渠道,给予准确细致解答;及时筛选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开展针对性地政策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

    (二)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优化现场办税缴费服务,调整税收管理措施。具体包括:扩容网上办税缴费范围、优化网上办税缴费平台、严格办税服务厅防疫管控、开辟直通办理、办税服务厅实行网上预约办理、推行容缺办理、依法延长纳税申报期限、切实保障发票供应、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依法加强权益保障、优化出口退(免)税流程等。

    据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立介绍,下一步将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纳税人推送上级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时讲解、解读操作;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每一户民营企业,支持复工复产,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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