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法院围绕“保障民生安全 服务绿色经济”解决“执行难”

2017-08-09 10:08:5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启龙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朱荣杰)“这是造福一方百姓的实事!”2017年7月31日,位于南江县双流镇境内井坝水库周边的村民聚集在库区边议论纷纷,存在近10年的养鱼设施、设备,将要被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清理出水库,这是当地的一件民生大事。

    “原来老远就能闻到一股臭味,周边村民喝的井水都有鱼腥味!”南江县双流镇红才村村支部书记何家位告诉四川在线记者,井坝水库承包给私人养鱼的几年间,当地百姓怨声载道。

    据了解,修建于1958年的井坝水库在过去的多半个世纪,承载着当地数万人的农田灌溉、人畜饮水的任务,2006年12月16日,内江人李来兵与南江县小型水库管理局签订《水面养鱼承包合同》,开始在井坝水库养鱼,短短几年,原本清澈的水面被严重污染,给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

    后来,井坝水库成为水源地水库,双方于2010年3月11日达成终止合同协议,水面的一切打捞设施由李来兵自行拆除,李来兵未按协议履行义务。2014年9月3日,南江县小型水库管理局一纸诉状将李来兵告上南江县人民法院,9月30日,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来兵10日之内撤出井坝水库的一切网箱和养殖船只。2015年,李来兵与红才村村民林品儒签订以物抵物的财产转让协议,将设备抵押给案外人林品儒所有,造成该案久久不能执行。

    2017年4月24日,南江县小型水库管理局向南江县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拆除井坝水库水面的养鱼设备。7月31日下午,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井坝水库,将水面网箱及养殖船只等捕捞设备全部撤除,清理了水源水库的污染物。

    据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杜浩介绍,案子在办理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来兵多次联系不上,考虑到此案是涉及井坝水库3万多居民及家畜饮水的重大民生安全饮水生态工程,也涉及到案外人林品儒的切身利益,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数次联系林品儒,告知相关法律政策,争取其理解和配合,最终,在执行局干警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不在仅仅局限于过去的吃饱肚子,而是追求绿色、生态。”今年70多岁的村民林登科告诉记者,他表示,只要水库不养鱼,里面的水只要沉淀两年将又会是一汪清水。

    近年来,南江县确立了“生态立县、旅游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的发展思路。对此,南江县人民法院以现代环境司法为引领,开展服务绿色专项审判,通过依法审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土地资源案件、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案件、节能减排案件、旅游纠纷案件等,切实保护好南江的良好生态,留住绿水青山,为南江绿色崛起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任勇告诉四川在线记者,2016年以来,围绕“一年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工作目标。从领导重视,落实责任、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出发,争取支持,打开执行工作新局面。从健全执行监管、建立联动威慑、健全财产查控机制出发,创新机制,探索执行工作新途径。以保证胜诉权益为己任,坚持规范执行、维护稳定为关键,坚持和谐执行、创新方式为抓手,坚持突击执行、服务民生为宗旨,始终坚持便民执行,多措并举,开拓执行工作新景象。做实摸清家底、穷尽措施,强化执行、提升公信力,强化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工作,攻坚克难,实现执行工作新突破入手。

    据了解,今年以来,南江县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32件,含旧存54件,已结565件,结案率55%,受案标的额高达3.2亿元,到位标的额1.5亿元,到位率38%,受案增长幅度在70%左右。开展集中突击执行活动3次,有效控制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工程款、保证金等财产500余万元,拘传28人,司法拘留8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人,集中向申请人兑现标的款813455元对50名申请人给予申报司法救助款6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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