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一足浴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被罚3.5万

2017-11-03 16:29:0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启龙

    四川在线消息(王怡)10月3日,巴中市巴州区公安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辖区一足浴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为严肃法律,从源头上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经集体议案决定,责令该足浴店及时整改并给予三万伍仟元人名币处罚。

    当天,巴州区公安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巴州区回风印象春天内一足浴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大队遂当场填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同时,该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规定,构成场所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为严肃法律,从源头上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发生并起到警示作用,经集体议案决定,消防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该足浴店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三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火灾,早期报警至为重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建筑物的神经系统,感受、接受着发生火灾的信号并及时报警,发出警报,它给居住、工作在建筑中的人们以极大的安全感,一旦失效,则可能贻误报警时机,造成灾难,这种情况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现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还与足浴店责任人积极交流、沟通,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后果的严重性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该足浴店负责人也充分认识到了违法后果的严重性,表示将积极整改,愿意接受处罚,承担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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