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 不予批准新项目开工

2017-12-11 14:48:0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启龙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我省将加大对用人单位恶意欠薪的惩戒力度,拿出过硬措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那些长期拖欠农民工资或因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单位,将面临着被列入黑名单,新项目得不到开工批准等多项惩处。这是记者从12月10日召开的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上获悉的。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拿到钱回家过年,省政府部署在全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部门,纷纷拿出斗硬措施。

    “在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将对符合情形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实行联合惩戒。”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介绍,按照人社部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将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推送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目前,全省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信用主体数据94万条,有关部门可通过政府采购、履约担保、资质审核等多个方面,依法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进行惩戒。

    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其新项目将不会被允许开工。省住建厅相关人负责人表示,各地住建部门将加大对发生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处罚力度,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市场主体上报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发布,向社会公开曝光。规范工程款支付,严禁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

    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加大对政府工程欠款清偿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能按时偿还欠款的地区和部门,除必须确保的重大民生、安全救灾等特殊项目外,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建设类专项资金安排不予支持相关地区和部门新上建设项目。

    据悉,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省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对重大案件实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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