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医保支付标准出炉

2018-03-21 17:30:26来源:巴中日报编辑:高启龙

    本报记者 欧阳常林

  按病种收费 医保支付标准参

  保患者在各定点医院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且符合我市医保政策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区分甲、乙类,医疗报销不设起付线。

    参保患者在各定点医院住院接受按病种收费诊治,产生的实际费用超出病种收费标准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

    实际费用低于病种收费标准的,参保患者与医院按实际费用结算,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仍按病种收费标准结算。

   医改,关乎民生,牵动民心。2017年12月22日,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的通知》,巴中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始对100项医疗服务项目试行按病种收费,让老百姓看明白病、花明白钱。近日,我市下发《关于100项单病种付费医保支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付费方式改革,切实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负担,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1 巴中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试行100项医疗服务项目按病种收费

  “按病种收费主要目的是推进付费方式改革,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负担。”市医保局医管科工作人员彭慧敏介绍,按病种收费项目包括脑梗死、癫痫、结肠癌等100项医疗服务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市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同时,二级及以上的民营医院在开展相同病种的治疗服务中应参照单病种付费治疗临床路径和收费标准执行。

    “市民可通过中国·巴中政府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等查询具体的医疗项目和价格标准。患者可以自行选择收费方式,按病种收费或按项目收费均可。”彭慧敏介绍,各定点医院在实施按病种收费前,须将按病种收费标准、临床路径和治疗范围、使用药品及耗材、进入和退出机制告知患者,患者可自行选择按项目收费方式或按病种收费方式。对于选择按病种收费方式的患者,进入或退出按病种收费时,应签订《按病种收费(退出)知情告知书》,确保医疗质量,合理诊疗。对参保患者自愿选择超出我市基本医保支付标准的床位费,超出收费标准包含的高值耗材费以及政策范围外费用,应将收费标准、诊疗需要能否替代等情况告知患者,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

  2 医保支付不区分甲、乙类,不设起付线 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此次100项医疗服务项目按病种收费,明确了医保支付标准及报销标准。彭慧敏介绍,参保患者在各定点医院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且符合我市医保政策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区分甲、乙类,不设起付线,按照我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支付政策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和患者按比例分担。

    “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病保险基金、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资金等,符合条件的患者可报销。”彭慧敏告诉记者,在政策范围外费用,由参保患者自行承担。

    记者了解到,参保患者在各定点医院住院接受按病种收费诊治,产生的实际费用超出病种收费标准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实际费用低于病种收费标准的,参保患者与医院按实际费用结算,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仍按病种收费标准结算。“这是单病种付费医保支付方式管理最大的一个亮点,一方面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参与按病种付费、主动控费,另一方面可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方便患者就医。”彭慧敏说。

    记者还了解到,参保患者自愿选择超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床位费、超出收费标准包含的高值耗材费,不计入按病种收费标准,医院可另行加收,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参保患者自行承担。

  相关链接 什么是“按病种收费”

    “按病种收费”,即从患者入院起,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后出院,整个过程中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等各项费用,都一次性打包收费。医院按此标准收费,医保基金和参保患者按规定比例付费。

  为什么要实施“按病种收费”

    按病种收费的目的就是控费。相关政策要求各医院遵照临床诊疗路径管理纳入按病种收费的患者。相对于临床路径的是传统路径,传统路径即每位医师的个人路径,不同地区、不同医院、不同的治疗组或者不同医师针对某一疾病可能采用不同治疗方案,最终发生的费用也不尽相同。而临床路径是医学专家们根据某种疾病或某种手术方法制定的一种标准化治疗模式,明确规定哪些该检查、哪些用药、手术该怎么做等内容和整个治疗流程,患者只要接受流程治疗,基本上可达到临床出院标准。由于涉及诊疗项目比较规范,不得随意变更,所以患者医疗费用也相对固定。实施按病种收费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治疗过程的随意性,有效防止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的行为发生,从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也节约医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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