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今年起四川各市(州)政府要年考

2018-03-28 16:54:0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启龙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春华)四川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力度将进一步加强,从今年起至2020年各市(州)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将接受年度考核。考试结果将作为组织部门对各市(州)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这是3月2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的。

    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四川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近日已经省政府同意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给了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2018年至2020年,每年对各市(州)人民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一次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负责实施。

    “我们将重点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地方、部门、企业责任制为核心的欠薪治理体系的落实情况;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欠薪工作成效等。这位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对各市(州)政府的年度考核,聚焦建设资金保障和建筑市场规范,压紧属地政府承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清偿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督促落实以总承包企业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业主和总承包企业建立做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农民工工资为核心的建设主体责任。从而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人头。

    据悉,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先由各市(州)自查,再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进行实地核查。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同意后,由省联席会议向各市(州)政府通报,并抄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市(州)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此外,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省联席会议将约谈对该市(州)政府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的市(州)政府须在两周内提交整改书面报告,并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目前,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在制订今年具体的考核指标,大约共60多项。

    按照省政府去年启动的“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我省要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从今年起在对农民工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正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举措。除此以外,我省今年将继续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目标管理,目前2018年开工项目总包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业主和总包建立做实工资专用账户、总包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无欠薪的比例完成数,均已纳入纳入市(州)政府目标管理指标体系。上述四个指标今年的完成数分别为90%、90%、90%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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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C三个等级如何划分?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核等级为A级:

    1.政府重视、协调机制健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落实得力,工作成效明显;

    2.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备满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需要;

    3.考核得分排在全省前10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省后3名的;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4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

    3.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没有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影响国家对省政府考核结果的。

    (三)考核等级在A、C级以外的为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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