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对低保对象实施分类调节补助

2018-04-16 15:59:0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启龙

    四川在线消息:近日,巴中市民政局加大低保救助力度,对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实施分类调节补助。

  主要对象为:中重特大疾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困境儿童、在校大学生、70岁以上老人。

  补助标准为:在最低生活补助标准基础上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困境儿童150元/月、在读大学生80元/月、70岁以上老人50/月。

  此次分类调节补助城乡统筹,符合多种条件的,按其中最高一项调节补助,不重复享受。分类调节补助资金由中央、省低保资金和区(县)财政预算资金解决。该补助标准从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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