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有人因微信造谣被拘留10天

2018-05-25 16:45: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启龙

    四川在线消息(赵娜)在“夏安”专项行动中,巴州区公安分局对微信、微博传播谣言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打击网络编造传播发布谣言违法犯罪行为,接连依法查处多起网络造谣案件,营造了清朗网络空间。

    2018年5月24日凌晨,巴州区城区一号桥发生一起一女子跳桥坠河死亡事件。当日12时许,石某某(男,现年35岁,巴州区人)在不了解该事件真相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在某业主交流群(500人)内,用语音方式发布"一号桥19岁女子被杀,被抛尸在河里"的虚假信息,严重歪曲该事件真相。该虚假信息发布后,引发了大量网友转发和评论,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

    巴州公安相关警种迅速出动,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等系列侦查措施,证实该女子系跳桥坠河溺亡,并于当日14时许通过官微、官博通报了事件真相。

    2018年5月24日18时许,巴州区公安分局回风派出所民警将违法行为人石某某抓获。经询问,石某某如实交待了自己在微信群中造谣的违法事实。目前,石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巴州区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提醒:

    再次提醒那些不遵守法律、不负责任肆意歪曲捏造事实制造“焦点”,造谣滋事、恶意诽谤中伤他人等博取网友关注的人,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更不要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当谣言屡禁不止并成为难以根治的社会顽疾时,根治谣言的有力武器,就是依法对这些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人给予有力地打击!

    法律的功能不仅在于教化,也必须彰显其惩戒的一面。对于这些制造谣言和传播谣言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必须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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