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出台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2018-06-14 16:33:15来源:巴中日报编辑:高启龙

本报记者 袁静

  近日,我市出台《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规范推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使用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方案》提出,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基本建成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精准统一、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记录全面、信息共享及时、信息安全和信用修复机制健全、联合激励惩戒系统机制和功能完善的个人诚信建设体系。

  以诚信立身兴业

  实施步骤

    ●2018年底前,建好备份人口信息数据库和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到2020年,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

  主要措施

    ●将探索建立“市民诚信卡”积分管理机制

    ●将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

    ●保障信息安全,加强个人隐私保护

  大数据推进

  探索启用“市民诚信卡”积分制度

    《方案》提出,将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托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2018年底前,建好巴中市备份人口信息数据库和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与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对接。

    为了让记录有明确的载体,《方案》指出,将探索建立“市民诚信卡”积分管理机制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查询平台。

    《方案》提出,要推动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享为基础,逐步整合公民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所采集的个人市场信用信息等,实现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全覆盖。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查机制。并以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公交卡等领域为重点,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奖惩联动

  信用优良可享受一系列便利

    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方案》提出,将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尽力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3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同时,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将恶意逃废债务、骗取财政资金、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非法集资、电信诈骗、新闻欺诈、骗取婚姻登记、骗取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方案》提出,将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托各地各部门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群,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披露各地政府机关掌握的个人严重失信信息。

  重点突破

  公务员等将率先建立起信用记录

    哪些职业将率先建立起信用记录?《方案》显示,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科研人员、金融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等职业人群将率先建立起信用记录。

    与此同时,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旅游服务、互联网应用及服务、
    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金融服务、慈善捐助、征信服务等领域将成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

  信息安全

  对泄露出售个人信息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个人信用融入大数据平台化,采集信息如何保护,如何使用?为此,《方案》提出,将强化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个人信息记录、归集、交换、使用、安全保障等制度,明确个人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加强对个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的安全防护,建立完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防止信息泄露。加强个人隐私保护,严格按照规定信息目录采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督促重点行业依法开展个人信息采集和应用。加快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个人信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双公示”信息不涉及个人隐私。加大对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等行为的查处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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