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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皮家璇 四川日报记者 刘佳)3月29日下午举行的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任命肖武昌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任命王静宏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任命季书勤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任命谭勇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任命魏庆锋、刘云、戴洪斌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