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超龄等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了

2021-10-20 11:10:48来源:巴中日报编辑:徐浩程

记者10月19日从巴中市人社局了解到,从11月1日起,在巴中市行政区域内从业,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的超龄等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了,从业单位为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由从业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据了解,超龄等从业人员包括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下,且未依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从业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实习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年满16周岁的参加实习工作的在校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的医学生和在住院医师等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医学在读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等规范化培训的社会学员;在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选聘到基层从事专职工作的志愿者和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从业单位提供的参保申请为超龄等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从业单位以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其他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率标准作为缴费费率,为超龄等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