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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等16省市5月起可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

http://www.scol.com.cn  (2016-05-03 08:37:0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尹勇  

近日,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自5月1日起,将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试点范围扩大到16个省(市)。去年7月1日,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6省首批试点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此次增加了第二批10个省(市)试点,分别为北京、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湖南、重庆、陕西。

今年5月1日开始,当事人在上述16个省(市)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处罚后,可以到处罚地指定银行的全国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

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据了解,并非所有的跨省交通违法都能在异地缴纳交通罚款,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首先,被处罚的驾驶人必须是异地驾驶人,即被处罚的驾驶人所持有的驾照的发证机关,与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不是同一省市。以重庆为例,异地驾驶人的意思就是非重庆籍驾驶员,不论开的是哪个省市牌照的轿车,在重庆地区被处罚。

其次,必须是民警现场执法后裁决的罚款,不适用于电子监控违法记录,以及民警在车辆上粘贴的《违法停车告知单》。通俗地说,民警现场开了罚单,并让驾驶员当场签字确认了的,就是现场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

需到指定银行缴纳

驾驶员拿到罚单,回到本地后,该去哪儿缴罚款呢?据介绍,跨省市缴纳罚款只能在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代理银行缴纳,也可以在代理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缴纳。

由于各地条件有差异,所以各省市指定的代收银行都不一样。以北京为例,可以缴纳北京市现场交通违法罚款的指定银行共计11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据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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