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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坚持生态检察 护航绿色发展

www.scol.com.cn  (2017-12-21 15:14:21)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高启龙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朱荣杰)12月20日,巴中市检察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巴中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耿福琴通报了“护航绿色发展检察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据介绍,今年5月以来,巴中市检察院聚焦中央、省、市关于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开展“护航绿色发展检察专项行动”,依托生态检察,守护青山绿水,保护舌尖上的安全,服务巴中绿色发展。

    深入细致开展摸底排查 找问题

    “共梳理出水资源污染5大类34个风险点、土地污染43个具体风险源,找出影响巴中市空气质量的9类主要原因,剖析了森林资源保护5大结症,以及重点工矿企业在环境监管中存在的5个方面的问题。”

    耿福琴说,巴中市检察院自“护航绿色发展检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保障、生态人文关怀、代际公平等生态检察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始终,聚焦中央环保督查重点领域,按照全省“两个专项监督活动”“两法衔接”等工作部署,结合巴中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护航绿色发展检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调查摸底、问题梳理、集中整治、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有序推进,积极服务和依法保障巴中市生态文明建设。

    按照属地管辖,两级院抽调民行、侦监、公诉、自侦等部门28名干警组成6个工作组,历时45天,围绕饮用水水源安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土壤污染风险源、城市空气质量、森林资源保护、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等,对影响巴中市绿色发展的关键要素,深入细致摸底排查,梳理汇总,实行清单式管理。

    全力以赴推进集中整治 见成效

    巴中市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依法办案和服务发展相结合,将打击犯罪和保护生态相结合,将源头防治与事后惩处相结合。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等高发、依法犯罪;严肃查办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严格检查监督;维护环境公共权益等进行强有力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11月底,巴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5件,批捕6人,起诉23人,维护了生态安全。巴州区洪某非法砍伐382株林木,巴州区检察院介入监督该案,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严肃查办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立案2人,促进了生态环境领域廉洁执法。其中,巴州区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某某涉嫌受贿26万余元被立案查处。

    严格检察监督,依托“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8件,公安机关已立案6件,促进了依法行政。其中,通江县检察院办理的马某非法采矿并严重破坏环境案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建章立制责任层层压实 强巩固

    为提升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巴中检察机关还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层层压实的责任落实机制、协同联动机制、专项督导机制。

    巴中检察机关市县两级都分别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同时,明确两级检察院检察长为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对分管的专项行动工作负责,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述职内容,以及对县区院考核内容,确保责任层层压实。

    加强内外部协同联动,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相关部门的横向配合,构建“侦、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各县、区院之间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及时沟通,合力打击跨区域、多环节犯罪;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法院的外部协作。

    按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巴中检察机关加强了与本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商请参加环保等部门开展的专项督察执法活动,争取共享企业超标排污情况通报、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等信息资源,形成合力;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联系,统一刑事案件执法思想、执法尺度和证据标准;制定出台《巴中市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办法》《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力打击涉林领域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生态检察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屏障。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召开联席会议7次、案件研讨座谈会15次,取得了预期效果。这一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同时,建立专项督导机制。强化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巴中检察机关共发出督查通报7期。对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市院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真督真办,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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