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法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

www.scol.com.cn (2019-04-17 16:11:5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高启龙  

    四川在线消息(杨倩)4月8日上午,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首次适用新《刑事诉讼法》速裁程序在科技法庭审理了由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四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庭审全程直播并当庭宣判。四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并当庭缴纳罚金。

    “速裁程序”是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是宽严相济、坦白从宽刑事政策的深化发展和制度化,是我国刑事法律制度自然演进的结果。

    2014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等18个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                

    2016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2016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前述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速裁程序试点纳入其中继续试行。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系统吸纳了试点经验,确立了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的处理原则,并增加了速裁程序、值班律师等规定,以法律形式巩固了改革成果。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这四起案件本院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采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既能够更好地落实坦白从宽,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同时,也能够将诉讼程序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该院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并征得被告人同意,随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对起诉书上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请求从宽处理;审判员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并依法当庭宣判,被告人对判决表示服判,不上诉。四起案件每件仅用时10分钟左右,在审判效率上有了极大的提高。

    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该院将继续认真践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改革要求,提高速裁程序的办案率,并继续总结、积累刑事速裁案件经验。同时,我院也将做好速裁程序自愿性审查、量刑审查等工作,积极与值班律师及被害人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在提高审判效率的同时保证审判质量,切实将刑事速裁程序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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