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万元当场转账,巴中中院充分发挥调解“柔性解纷”功能

2023-03-23 20:05:4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徐浩程

刘美 巴中频道 马小米

近日,在巴中中院的多元调解室,一起标的额较大的合伙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被上诉人李女士自愿当场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上诉人谯女士、孙女士、王女士各支付合伙财产份额转让款11万元,合计支付330000元。

案情简介

这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来源于一份股权转让协议,2021年10月21日,谯女士、孙女士、王女士与李女士及案外人孙先生签订《某朵朵幼儿园股东协议》约定谯女士、孙女士、王女士将该幼儿园股份转让给李女士,三人共计持股60%,转让总金额918000元,同时约定了相应的逾期利息。李女士在向谯女士、孙女士、王女士共计支付合伙财产份额转让款60万元后,停止了支付下余款项。谯女士、孙女士、王女士便起诉至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要求李女士如约支付下余款项。一审法院依据《某朵朵幼儿园股东协议》,判决李女士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谯女士、孙女士、王女士合伙财产份额转让款318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谯女士、孙女士、王女士不服一审判决,遂上诉至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李女士主张逾期的资金利息损失25215.71元。

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研究案情发现当事人均为昔日好友,且案情清晰,具有较大的调解可能。本着案结事了,最快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该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对其释法明理,为了修复好友情谊与及时实现权利,成功劝说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给付。

该案系省法院提出“五项专项工作年”行动以来,巴中中院着力审判工作理念提升,强化实质解纷理念,充分发挥调解“柔性解纷”功能的一次生动实践。一直以来,巴中中院致力于践行司法为民原则,在每一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努力为当事人着想,通过贯穿诉前诉中诉后的调解方式,真正做到简案办快办好,既减少诉讼成本,节省司法资源,又以最快速度实现公平正义,确保案结事了。

下一步,巴中中院将以第二十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明确的“实质化运行、优质化提升”工作思路为指引,扎实推进民商事审判工作“提质”“培优”,把实质化“做实”,优质化“做优”,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人民、服务发展、服务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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