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大茅坪司法所:“普法+调解”促家庭和谐

www.scol.com.cn (2019-04-03 15:01:2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高启龙  

 

    四川在线消息(张中成)近日,巴州区大茅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调处一起家庭赡养纠纷,成功化解了八旬母亲与子女之间的矛盾,让当事人重拾亲情。

    刘老今年86岁,老伴去世得早,膝下有三个儿女,均已成家,自老伴去世后,老人一直自己生活。随着刘老年事渐高,且体弱多病,行动、生活十分不便,赡养问题成了她的一块心病。去年初,老人把儿女叫到身边商量自己的赡养问题,要求每人每月出300元的赡养费,对这个要求小女儿没有意见,两个儿子却不愿意。多次商量,都没能达成共识,无奈之下找到党委政府,后移交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组织调解。

   接到申请后,服务站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刘老的两个儿子了解情况,原来,刘老一家是重组家庭,两个儿子是老伴与前妻所生,刘老夫妇结婚时,两个儿子均已成年。他们便以“刘老与他们是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且刘老未尽过抚养教育义务”和“他们各自家庭现状都不好,并且家庭有重病患者,没有赡养能力”为由拒绝赡养。找到了症结所在,工作人员首先结合“情理”表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赡养老人问题上应积极主动,有担当,希望他们能够尊重老人的心愿,维护家庭和谐;然后结合法律知识,两人虽不是刘老亲生的,但在先前的共同生活中已形成有抚养教育权利、义务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27条,具有法定上的赡养义务。

    通过工作人员的“情理”说服与普法教育,刘老的两个儿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同意赡养老人。至此,一场纠纷得以平息,老人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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