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大家看】十佳政法干警李凌:平凡的岗位展现不凡的“初心使命”

2021-07-09 11:02:2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徐浩程

李凌现任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综合业务部主任、员额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七年来,始终在本职岗位上争先创优,在办理案件中恪尽职守,在艰巨任务中忠诚担当,坚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在平凡的岗位上辛勤耕耘,创造不平凡的业绩。生活中,她温柔、和气、腼腆,让人很难把她与严肃的检察官联系起来,但这就是真实的李凌,有凛然正气,也有侠骨柔情;是一名女检察官,也是热爱生活的平凡女人。

成长磨练,梅花香自苦寒来

多年来,李凌以最大的激情投入到崇高的检察事业中,由一名大学生历练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检察官。在案件管理办公室从事副主任兼内勤工作期间,一人兼任多重工作,高效完成考核、绩效、案件调研、通知草拟、信息报送、部门通报、总结编辑、宣传等工作,勤恳踏实,从未拖延误事。从事公诉工作两年期间,协助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60余件80余人,取得骄人成绩。2013年至2016年,在担任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期间,连续三年获得全市案管、研究室业务考核第一档次,2015年与巴州区司法局会签的《进一步保障当事人、辩护人、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规定》,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6年制定的《检察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在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岗位技能竞赛中获第一名、2016年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获集体三等奖、2016年度获巴州区院“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9年在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获第二名优异成绩,凭借扎实的业务功底,出色的办案、理论研究能力,严谨的执法作风和严明的工作纪律,赢得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和肯定。

利剑出鞘,不纵不枉守护法律

“一个好的承办人,不是比赛选出来的,是办案办出来的。”前辈的话始终提醒着李凌,办案就要办成“铁案”,哪怕是最简单的案件也要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她把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贯穿于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查微析疑、发现问题,确保案件质量。在办理全市首例网络贩卖国家管制的精麻药品案件中,发现贩卖次数与非法经营数额缺乏证据依据,多次要求公安机关调取微信转账记录、物流快递收发货记录等,并完善补充精麻药品生产许可、浓度检验报告等证据,最终认定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贩卖毒品罪,应当数罪并罚,为有力指控犯罪打下坚实的基础。

春风化雨,用心传递检察温情

检察官不仅是法律的捍卫者,更是被害人的守护者。她坚信一名检察官要更好的找到情与法的契合点,杜绝生硬执法,使人民群众能够感受到法律的正义和关怀。2017年,受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来院要求见承办人,并表示对公安机关认定的罪名、事实、采取的强制措施均有异议,面对情绪激动的被害人,当时作为检察官助理的李凌,耐心细致地为其释法说理,并真诚劝慰被害人,同时和承办人一起实地查看案发现场,核实证人证言,发现犯罪嫌疑人属于无故殴打被害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同时提请本院做出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决定,犯罪分子得到罚当其罪的判决,被害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孜孜不倦,深入研究检察理论

在工作之余,李凌始终刻苦钻研检察实务,逐渐成长为一名检察官“教官”。近几年,在繁忙的工作间隙,她结合实际工作撰写了二十余篇调研文章,连续获得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优秀奖、第三届四川省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凉山)征文二等奖、第六届治蜀兴川论坛三等奖、巴中市第二届检察论坛一等奖、巴中市第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文章先后发表在《四川律师》、四川法制报等报纸、期刊上。通过实践经验总结的《毒品案件取证问题研究》《金融犯罪风险防范》《危险驾驶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侦查取证问题研究探讨》等实训课程,分别在全市禁毒、交警部门及市中国农业银行授课交流,受到了政法、金融从业人员的欢迎和认可。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