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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www.scol.com.cn  (2018-07-16 17:37:5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高启龙  

    根据《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巴州府发〔2017〕27号)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成招聘乡镇司法所辅助人员”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首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2人,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分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分配如下:
    宕梁司法所、光辉司法所、清江司法所、白庙司法所、关渡司法所、大和司法所、龙背司法所、大罗司法所、羊凤司法所、凤溪司法所、金碑司法所、寺岭司法所各1名,共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自愿从事司法所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公民;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工作岗位要求的履行职责能力;
    6.愿意到边远乡镇司法所工作;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特殊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18日18时止。
    2.报名地点: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政治部(回风大道巴州区检察院三楼)。
    3.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退伍士兵携带退伍证)、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附电子版),现场填写《巴州区司法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并确定报考岗位。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2018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凭本人身份证到巴州区司法局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6.笔试开考条件: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及以上。
     (二)组织考试
    1.笔试 
   (1)时间:暂定于2018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重点内容为时事政治(10分)、司法行政职能职责(10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20分)、《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15分)、《人民调解法》(15分)、《婚姻法》(10分)、写作能力(20分)。
    (3)笔试成绩发布:参考人员于7月31日下午3:00—6:00带上身份证到司法局政治部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面试
    (1)时间:暂定于2018年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巴州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计算机操作占40分,面试60分。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应聘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公布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于2018年8月6日在巴州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2)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者,按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加体检对象、地点于8月6日在巴州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定于2018年8月7日8:30—18:00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8月8日18:00前将体检报告送至区司法局政治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报考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2018年8月16日前完成。政审参照《巴中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察试行办法》(巴市组通〔2012〕18号)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报考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
    聘用人员名单于2018年8月21日-27日在巴州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期满,无违法违纪案件举报,即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于2018年8月28日—9月1日在巴州区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培训及试用期为三个月;月工资标准2200元,单位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试用期按工资标准的80%计发;培训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把“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整个考录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
    巴州区司法局政治部   0827-5253011
    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组筹备组组长  
    鲜敏  133306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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