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按照省级开发区设立有关程序,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已完成设立的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开发区名称为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二、开发区主导产业为机械、食品饮料、能源。三、开发区设立地点在巴中市平昌县。开发区规划面积364公顷;开发区设立核准面积为300.38公顷,分为星光片区、马家坪—何家坪片区和驷马片区。星光片区(区块一)四至范围为:东至何家山,南至梅垭村,西至星白路,北至胡豆坝;马家坪—何家坪片区(区块二至五)四至范围为:东至国道G542,南至太平村,西至马家坪,北至国道G542;驷马片区(区块六)四至范围为:东至龙家湾,南至李家祠堂,西至铜坑河,北至吴家沟。
公示时间为七天,如有异议,请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28-86705636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