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转||巴中城区2021年秋“小升初”入学指南

2021-05-17 17:38:1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徐浩程

一、政策依据

根据省、市相关招生入学文件精神,巴州区将严格执行“四个坚持”原则:坚持免试入学全覆盖,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坚持划片就近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宣传和预约报名,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坚持阳光公正入学,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和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按“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填报志愿—随机摇号—统筹安排”的程序,做好2021年秋巴中城区“小升初”入学工作。

二、安排办法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在巴中城区就读公办或民办初中的学生,均需在网上完成信息采集、志愿填报。

(一)信息采集。

5月24-28日,登录“巴中城区初中入学网上报名系统”(微信关注“巴州区教科体局”公众号,点击底部“办事服务-招生入学”),按要求为学生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网络填报有困难的,学生就读学校或招生学校指导填报。

附:巴州区教科体局公众号二维码

(二)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

(1)5月25-27日,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卫人员等优抚对象子女,其监护人到巴州区教科体局教育股(307室)提交资料现场审核。

(2)5月29-31日,申请就读巴中城区公办或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不含优抚对象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按照预约时间段持相关资料到居住区域内选择的公办学校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学校不等于初一就读学校);需要补充资料的家长于6月3日17:00前完善资料重新到对应审核点审核。6月7—11日,巴州区教科体局教育股对学校初审通过的信息进行复核。

2.材料准备: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居住地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居住证、拆迁协议、备案租房证明等);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务工经商证明。(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原件,复印件由现场审核人签字确认编号后留存备查)

(1)若自购房产已实际居住但未办理产权证明的,须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近三个月的水、电、气费发票;

(2)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同一户口本),共同居住且其法定监护人无住房(房管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可以凭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登记,未提供相应资料的按无房类型统筹安排;

(3)如居住地证明所有人与学生未在同一户口本,须提供其之间关系证据链(出生证、结婚证等);

(4)关于无房证明:如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巴州城区无固定住房,需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在巴州城区无房证明(房屋查询记录);若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巴州城区的房产为期房(房管部门出具仅一套证明)未交付使用,可视为无房;

(5)关于随迁子女监护人务工经商证明:务工人员出具其与巴州区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在巴中城区社保机构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截至2021年8月31日)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及缴费凭证;经商人员出具其作为法人代表在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纳税或免税证明;

(6)凡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报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划片入学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民办初中入学。

(1)6月20-25日,巴州区教科体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时,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优先。

(2)6月29-30日,法定监护人在充分了解并认同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后带学生到民办初中学校报到注册。

(四)公办初中入学。

1.填报志愿

7月3-4日,各小学组织学生登录“巴中城区初中入学网上报名系统”(微信关注“巴州区教科体局”公众号,点击底部“办事服务-招生入学”),根据户籍和实际居住区域填报入学志愿,每个学生可填报两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志愿;任何初中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2.分派学位

公办初中学位确定按志愿填报情况分批次进行,志愿数小于或等于安排计划,按志愿安排;志愿数大于安排计划,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上一批次安排未满额的初中学校,将剩余安排计划用于下一批次安排。

公办两个志愿均未能安排的学生,由巴州区教科体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安排到未满额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学位确定。

8月20—22日,监护人网上进行学位的最终确认;8月28日,各初中学校公布招生结果,监护人登录“巴中城区义务教育入学网上报名系统”或到就读小学查询分派学校。

8月30-31日,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分派学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若逾期未报到,则视为主动放弃,巴州区教科体局不再安排其他公办学位。

(六)其他。

学生法定监护人在登记报名结束后提出入学登记申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公办学校服务区域及认定

片区

地域界定

划片学校

备注

A区

一号桥以东

区十一中、巴中五中

B区

将军路(双号48号,单号73号)、老观桥(双号144单号157号)以西的南坝片区

区十一中

就读民办学校(巴中棠外、巴中光正、兴合学校、龙泉学校)的学生不受服务区域的限制

C区

江南柳津桥一线以西(红军路双号700号,单号499号以西)。

区四中

D区

江北二环路以北(望王路单号、江北大道东段),原老江北乡区域。

巴中三中、巴中五中

市高级中学

E区

一号桥以西、五号桥以北、柳津桥以东、江北二环路以南(云台街双号,望王路西段双号366号及以东)

巴中中学、巴中二中、

市高级中学、区六中,

巴中三中(江北E区)

F区

江北云台街以西(望王路西段门牌号小于366号地段,云台街单号,云台街以西)

巴中三中、区四中

兴文

通木垭以东的原兴文镇区域

巴中中学总部(兴文)

巴中五中

(一)报读巴中中学云屏校区、巴中二中必须是学校办学服务区的学生,即必须提供巴中城区正住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且家庭住址在E区内;报读巴中三中的学生必须是江北E区、D区、F区正住户籍。

(二)户籍及区域认定所提供资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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