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中央法务区综合服务中心。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张庭铭
5月25日,原告小米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某“网络大V”名誉权侵权案,将聚光灯引向了审理该案的成都互联网法庭——这是中西部地区首个集中管辖互联网案件的法庭。
成都互联网法庭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复设立,是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内设立的专门审理互联网案件的审判机构,于今年4月9日在天府中央法务区正式挂牌运行。
此前,全国范围内已有三个互联网法院——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在四川设立互联网法庭意义何在?该法庭为何设在天府中央法务区?四川在线记者进行了采访。
为何设专业法庭?
紧跟企业和网民的司法需求
走进成都互联网法庭展示大厅,该法庭的管辖范围在显著位置展示——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辖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均由该法庭审理。
打破地域管辖、集中审理互联网案件,这样的布局基于怎样的考虑?
成铁中院院长杨诚表示,这是为了强化司法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目前,四川被确定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仅成都、德阳、眉山、资阳等4市就聚集了互联网企业3400余家,其中营业收入超2000万的互联网企业400余家,阿里巴巴、腾讯、字节跳动等互联网巨头正加速在成都布局,逐步形成了成、德、眉、资‘数字都市圈’,成都互联网‘应运而生’。”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唐稷尧也认为,设立互联网法庭可以满足相关企业和网民的司法所需。“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涉互联网纠纷的增多是大趋势,而此类纠纷的处理有其专业性。单独设立专业法庭适应了互联网领域纠纷处理专业化的需求。”
唐稷尧介绍,涉互联网民事纠纷案件较为常见的,一方面是网络环境下的侵权纠纷,如网上的侮辱诽谤、侵害名誉权案件;另一方面是互联网环境下的合同纠纷,如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网购纠纷等。这些纠纷有一定共性,即当事双方空间距离远、真实身份可能不明晰、证据保存比较难等,这些都导致了当事人维权难度更大。“互联网法庭的优势不仅体现在集中管辖、专业审判上,也体现在技术的创新突破上。比如,成都互联网法庭采用的远程庭审、区块链存证等技术,就有助于法庭查清案件事实、有利于当事人便捷高效地实现权利救济。”
唐稷尧同时认为,专门法庭也能更好发挥审判对相关领域行为的指引规范作用,净化营商环境。“互联网法庭的专业性进一步彰显了司法审判的权威性,其审判活动有助于确立互联网领域的行为规则。”
“今天,我也通过网络直播关注了成都互联网法庭的首案,了解互联网审判的一些流程。”在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泉看来,设立互联网法庭有其现实意义。“四川省‘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了‘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四川’,互联网法庭正是数字化变革的产物。互联网及数字化的快速发展必然带来新问题,相对于传统法庭,互联网法庭将能更好的应对上述问题及挑战,它能够为互联网企业的规范化、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近期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的四个专业法庭。
为何设在天府中央法务区?
打造“法治生态圈”的“核心引擎”
5月25日公开审理的首案,不仅对成都互联网法庭来说是标志性事件,对成都互联网法庭所在的天府中央法务区而言,也是值得铭记的“大事记”。
去年,省委决定,由省委政法委牵头在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天府中央法务区。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推动建设的现代法务集聚区,于今年2月5日正式挂牌。“在中央商务区配套推进中央法务区建设,对于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四川在线记者了解到,天府中央法务区将构建“平台驱动层、核心产业层、关联功能层、衍生配套层”的“法治生态圈”。平台驱动层旨在以司法及司法行政服务机构的进驻为引领,整合法律教育和法律研究资源,搭建国际化公共法治创新平台。
“作为首批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的司法机关之一,成都互联网法庭将为天府中央法务区打造‘法治生态圈’、发挥虹吸效应助力。”成都互联网法庭庭长纪雯丽介绍,互联网法庭成立以来,举办了多场“开放日”活动,邀请互联网企业、律师等前来沟通交流,“互联网企业兴致很高,我们的‘开放日’因此还增加了一场。”
据悉,除了成都互联网法庭,今年4月9日,成都金融法庭、成都破产法庭、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等专业法庭也同步入驻了天府中央法务区,它们将与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一起,依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府新区法院、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构建入驻天府中央法务区的“五院五庭”布局。
“在这里布局‘五院五庭’,主要是为了构建司法集聚区。”省高院院长王树江介绍,在规划建设之初,省委就将司法集聚区作为天府中央法务区“法治生态圈”的“核心引擎”,积极争取最高人民法院等支持,强力推动集聚区建设。“五院五庭” ,构成了司法集聚区的主体,是天府中央法务区的“梧桐树”,将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加速推动调解、公证、仲裁、律所、鉴定等产业的“金凤凰”尽快入驻,聚集优质资源要素,相互赋能、系统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