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文莎
12月11日,四川161个核查评估组分赴88个脱贫县、以及其他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73个涉农县开展实地评估。
这意味,我省巩固脱贫成果“首试”正式“开考”。
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开局之年,也是过渡期5年开展后评估工作的第一年。12月9日,省委农办、省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四川省2021年度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后评估工作的范围对象、实施方式、评估内容、结果应用、进度安排等。
省乡村振兴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后评估对161个县分类考核,其中88个脱贫县分两次进行,一次是由各县组成的核查评估组执行,一次是月底开展的第三方评估;其他73个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涉农县由核查评估组一次完成后评估工作。
评估内容主要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巩固成效4个方面26项具体内容,包括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掉边掉角农户搬迁、产业发展、务工就业等重点工作。同时,厕所革命、移风易俗等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相关工作,也是“考点”。
此外,全省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绩效评价、省内对口帮扶工作、驻村帮扶工作、省直部门和有关单位定点帮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民意测评6项专项考评内容,也全部纳入到后评估中,可以减少考核频次,杜绝多头考核、层层考核和搭车考核。
在具体考核中,各核查评估组将采用实地核查、座谈访谈、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当地巩固脱贫成果的工作成色。此次实地评估计划于2022年1月上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