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西南的四川,有史以来就是中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家园。而今,这里生活着汉、彝、藏、羌、苗、回等15个世居民族,全国56个民族成分齐全,常住少数民族人口达568.8万余人。这里有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族聚居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各民族同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守望相助、亲如一家。
作为多民族省份的四川,民族工作地位重要、事关全局。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开创四川民族工作新局面。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构建民族工作新格局
2018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凉山彝族自治州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考察指导,对四川民族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为四川做好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四川各地干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工作决策部署,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强化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积极构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新格局。
近年来,省委每年都定期研究部署民族领域相关重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涉及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领导机制和框架构建起来。2018年底,四川机构改革工作中,明确由省委统战部统一领导全省民族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019年,四川正式恢复完善由31个省直部门(单位)组成的省民委委员制。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经常性研究民族专项性工作,把民族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在民族工作组织和人才方面,四川在全省3101个乡镇(街道)全覆盖配备专(兼)职统战委员,在26369个村(社区)全覆盖配备统战联络员,不断强化基层一线抓统战工作特别是民族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力量保障。四川始终重视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全省共有少数民族干部(含参公人员)53740人,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5人,厅级领导干部131人,县处级领导干部2307人。
通过一系列务实有效举措,四川逐步构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新格局。
坚持全省规划一盘棋
实现民族地区发展新跨越
2020年6月30日,一声声汽车的鸣笛响彻凉山州布拖县乌依乡阿布洛哈村。村民们汇聚村口,见证这个全国最后一个不通公路的建制村迎来车路双通的历史时刻,也见证了四川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胜利。
涉藏地区32个县(市)率先实现全域脱贫,大小凉山98.4万贫困人口如期全部脱贫。习近平总书记牵挂的“悬崖村”吃上旅游饭、走上幸福路,大小凉山和涉藏地区实现了从贫困落后到全面小康新的历史性跨越。
实现这个历史性跨越,离不开省委将民族地区发展纳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全省大局整体谋划、同步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坚持全省规划一盘棋,将民族地区纳入全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战略,纳入“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加速建设“川西北生态示范区”“攀西经济区”,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等国家战略。省外省内对口支援深入推进,特色农牧业和文化旅游业发展迅速,“飞地”工业园区建设成效明显,民族地区“造血”能力逐步增强。全力推进民族地区电力、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交通覆盖范围和通达深度创历史新高,拉近了民族地区与各地的时空距离。
跨越式发展带来民生持续改善,各族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为民族地区量身定制的“六项民生工程计划”、“9+ 3”免费职业教育、15年免费教育、教育和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等深入实施,“一村一幼”全面推行,实施“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从娃娃抓起。社会保障全面提升,民族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率达100%,过去曾长期困扰民族地区群众的包虫病、大骨节病等得到有效遏制。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实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
2020年9月14日至15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首次在四川召开,也是首次在“民族八省区”以外的省份召开。将如此重要的会议放在四川,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四川民族工作的重视和肯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实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
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面,甘孜、阿坝、凉山3个自治州全部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达46个、省级示范区(单位)达700个,国、省两级示范区(单位)实现全省21市州全覆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深入实施,一个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园区)和124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展露新颜,成为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紧密衔接的有效载体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窗口。
在四川全域,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全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民族领域法规体系。3个自治州和北川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制定完成。设立民族事务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组建“同心律师服务团”,建设“民族地区风险防范与远程调解中心”,积极探索“石榴籽”工作法,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在城市社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构建实现新突破。建成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8个、省级示范社区59个、市级示范社区91个,2个城市被命名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一套党建引领、多元参与、共同治理、共融发展的社区民族事务治理方式正在逐步建立。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也不能少。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必将携手同心,共创美好未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的新征程中凝聚起磅礴力量。
记者 付真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