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6条”全解读|强化财税政策支持:经济复苏路上“再送一程”

2023-02-13 20:23:1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徐浩程

四川在线记者 吴忧 制图 杨璐嘉

政策要点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六税两费”

● 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文体娱乐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综合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权威解读

“生意火了!”今年春节以来,峨眉山市荣生萝卜汤饭店的生意一直很好,半个月营业额达到了去年全年的一半,店老板鞠淑君喜形于色,“希望今年能越来越旺。”

增值税发票开票数据显示,2023年春节期间,四川消费相关行业销售收入和开票户数同比分别增长11.78%、13.59%,餐饮住宿、旅游出行、休闲玩乐等板块明显回暖。

如果说春节消费点燃了市场主体恢复的第一把“火”,财税政策则正在往里继续添“柴”。近日出台的《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36条”)明确,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并从减税降费、政策采购等方面拿出务实举措。

“在财税政策支持下,许多市场主体挺过了寒冬,这个春天开始恢复元气。”四川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的相关负责人都告诉记者,对市场主体不仅要“扶上马”,在恢复的道路上还要“再送一程”,用“真金白银”帮市场主体增强活力。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强”在哪里?“支持”谁?四川在线记者请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权威解读。

继续减税降费

“去年营业收入只有100多万元,基本只够维持员工工资和饭店常规开销。”鞠淑君说,增值税减免等政策让她省下不少资金,帮她挺过了难关,今年生意正在恢复,她最关心的还是“会不会继续减免”?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36条”正面回答了鞠淑君的疑虑。

“一些效果明显的好政策,将在今年延续实施。”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小规模纳税人是最庞大的纳税群体,占全部增值税纳税人的80%以上,但由于规模更小,往往抗风险能力更弱,减免增值税对其帮扶作用明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部分减免政策在调整后继续实施,大量市场主体都将从中受益,稳住阵脚。

“六税两费”减征政策,也将得以延续。“36条”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财政厅税政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中央授权,各地可在最高50%的幅度以内阶段性减征“六税两费”,我省在去年就“顶格”实施,全面减征50%。今年,“六税两费”减征力度依旧“拉满”。与此同时,政策执行期限明确至2024年12月31日,这也是中央授权的截止期限,“明确今年和明年继续‘顶格’实施,为市场预期增加更多的确定性。”

关注重点行业

除了上述的延续性政策,今年还有不少新政策,部分行业阶段性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其中的一项。“36条”明确,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文体娱乐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不设其他限制条件,只要是属于这些行业,不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能享受到免征政策。”四川省财政厅税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何要给这些行业“开小灶”?据悉,有关部门在前期进行了广泛调研,发现部分行业受到更为明显的冲击,企业经营普遍受到影响,整个行业都可以说是“元气大伤”,因此我省特别圈出上述行业,在权限范围内为其提供更多支持,努力帮助行业整体加快恢复元气。

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与产生于市场交易的增值税不同,即使企业未产生交易、没有营业收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企业存续期间就会产生。对这些行业的市场主体来说,由于经营收入下降,它们能够享受到的增值税减免可能并不多,但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帮扶和支持就更加直接而有力。

“免征时间设定于今年上半年,这也是行业恢复的关键时期。”上述负责人表示,要抓住这个时间窗口,尽快释放政策红利,实现“放水养鱼”和“水多鱼多”。

“出台即落地。”这位负责人说,包括增值税减免、“六税两费”减征和六大行业免征在内,这套组合式的“政策包”目前都已生效实施,税务部门将做好对外宣传和纳税人辅导,提高政策知晓率,帮助纳税人及时申报享受,争取“应享尽享”。

关心中小企业

除了诸多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减税降费政策外,政府采购也将给中小企业更多关照。“36条”明确,综合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延续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

“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留足了‘口粮’。”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政策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原则上必须预留给中小企业;对超过上述限额的采购项目中适宜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应预留该部分预算金额的30%以上给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这个份额比例,去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今年我们还要延续执行。”

除了预留份额,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还能获得额外的关照,包括价格评审优惠。所谓价格评审优惠,就是小微企业在投标响应时的报价,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例如报价100万元,扣除比例10%,在打分时就视为报价90万元,中标后依然按照100万元执行。”上述负责人介绍,由于报价是评审中重要的打分项,如果扣除后的价格具有明显的优势,往往就能在综合评分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成交),“以前的扣除比例为6%—10%,如今已提高至10%—20%,倾斜力度更大。”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年四川还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让更多中小企业能够分享政府采购这块“蛋糕”。据统计,去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约1500亿元,其中87.5%都授予了中小企业,今年在政策加持下,中小企业中标(成交)规模有望继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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