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赵荣昌
2月15日,记者从应急管理厅获悉,日前,该厅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春节后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全省所有矿山企业在全面复工复产前开展专项检查。
记者了解到,县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将对属地矿山复工复产工作开展全覆盖检查;市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对属地国有重点矿山复工复产工作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对辖区各县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复工复产工作进行抽查,抽查县(市、区)不少于2个,每个县(市、区)不少于3个矿山。应急管理厅还将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有矿山企业的市(州)进行专项检查。
从检查内容来看,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矿山企业是否严格开展复工复产验收、是否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是否严格落实复工复产责任、是否严格复工复产标准等4个方面内容。
为推动专项检查落地见效,《通知》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把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关,对不讲程序、不按标准和验收工作中发现重大隐患的矿山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对一个县(市、区)有两处矿山未按要求开展复工复产验收的,要按要求和标准重新组织验收,并报省安办启动问责程序,约谈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