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3月29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近日该局与四川省人社厅联合发布了《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2022年制剂目录》),将全省80家医院生产的2867种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西药制剂182种,中药制剂854种,藏药制剂1831种。
“这是我省首次统一全省医保医疗机构制剂目录,实现了全省制剂品种、支付标准的统一和互认,对推动全省医保用药管理更加统一规范、促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促进中医(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制剂目录》内的医疗机构制剂按“乙类药品”管理,仅限于医疗机构本院使用或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调剂范围内使用时基金方予支付。
按照部署,全省各地将在4月10日前公布《2022年制剂目录》内本地区医疗机构制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标准,并报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汇总,全省统一执行。支付标准是指基金支付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制剂费用的基准,包括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各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支付标准。
今年5月1日起,《2022年制剂目录》将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