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提高到2000元/人

2024-07-22 14:33:11来源:川观新闻编辑:殷鹏

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

提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就业……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涉及促进就业、鼓励创业、预防失业等各类政策举措共20条47项。为什么要制定出台这些政策举措?政策举措有何特点和亮点?对全省稳定和扩大就业有何重要意义?

新政措施为稳就业提质扩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省每年新进入劳动力市场人员持续保持在100万人左右。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确保全省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政策措施》共分四个部分20条47项政策措施。”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四个部分分别为: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促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强化就业帮扶和服务。47项政策措施中,新政策措施7项,延续实施政策措施5项,现行政策措施35项。

7项新政措施,涉及鼓励金融机构实施稳岗扩大专项贷款,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支持零工市场建设,探索使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鼓励企事业和社会组织等专业服务机构承接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就业,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鼓励各地适当提高乡村公益岗位补贴标准等。

“新政举措中,既有真金白银对稳就业扩就业的支持,也有通过高质量发展为就业提质扩容的举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举例,比如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就业,提出“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提高到2000元/人。”又比如,为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扩大就业,及时梳理本地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等六大优势产业,以及人工智能、绿氢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清单,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

用心用情兜牢民生底线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政策措施》瞄准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从开发岗位、压实责任、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等方面发力,用心用情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开发岗位预定就业预期,是《政策措施》的主要特点之一,通过对近年来实施的稳就业系列政策进行全面评估,相关行之有效的举措将继续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目标8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1—6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5.2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5%。下一步,全省将加大重点优势产业扩岗政策支持力度,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延续援企稳岗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吸纳就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购买社会服务拓展就业。

《政策措施》引导进一步精准施策优化就业服务。一方面,优化现有政策措施,例如,鼓励金融机构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可给予单户授信额度和贷款利率优惠等政策支持。另一方面,提出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增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专业力量,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

此外,《政策措施》强化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要求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鼓励各地适当提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统筹资金,加大对乡村公益性岗位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按规定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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