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法院上门办案化纠纷 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2025-07-10 14:38:3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殷鹏

杨坤文 巴中频道 谭裕骑

一场交通事故,让家住天池镇的石某不仅腿部受伤导致行动不便,更面临一笔赔偿款的压力。近日,四川省南江法院受理了这起特殊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并将法庭“搬”到了石某家中,通过温情调解,成功化解了矛盾。

2025年1月,被告石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姜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客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石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姜某的车辆在原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依约向姜某支付了车辆维修赔偿款,并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然而,石某因事故受伤、经济困难,未能偿还赔偿款。保险公司多次催讨未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院向石某送达了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石某表示,因事故导致腿部严重受伤,行动不便,难以到庭应诉。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决定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前往石某家中开庭审理,确保其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承办法官与书记员、保险公司代理人一同前往石某家中,就地设立临时法庭。庭审中,原告提交了事故认定书、保险单、赔款支付凭证等证据,主张石某支付垫付的赔偿款。石某对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无异议,但表示因治疗费用高昂,且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无力一次性偿还。

法官抓住纠纷症结,从法律和情理角度耐心调解:一方面向石某阐明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建议保险公司考虑其现实困难。最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石某承诺支付赔偿款,保险公司也同意给予其宽限期。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纠纷圆满解决。

据了解,今年以来,南江县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已开展巡回审判16次,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办理立案、调解等服务4件。通过将案件办理送到群众家门口,切实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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