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户”莫名背上车贷?巴中警方提醒:警惕新型诈骗

2025-08-28 11:03:34来源:巴中市融媒体中心编辑:殷鹏

从未签过购车合同,个人征信却凭空多出一笔车贷,甚至因此受损——近日,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购车诈骗案进行宣判,揭露了多名“白户”受害者的离奇遭遇。

该案犯罪团伙以刘某东为首,利用部分人群征信良好但防范意识薄弱、贪图小利的特点,精心设局,在全国多地实施合同诈骗,导致不知情者背负债务,汽车销售企业和金融机构蒙受损失。经巴中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数月缜密侦查与跨省追缉,该团伙被成功摧毁,企业损失得以挽回。

2022年8月,巴中经开区某汽车销售公司报案称,一名自称“汽车经销商”的男子通过微信联系,以“李某某”“袁某某”名义按揭购买两辆总价近38万元的丰田轿车。对方支付首付款并完成贷款网签及人脸识别认证后,车辆被提走,但仅支付首月按揭便断供。金融机构联系李、袁二人时,对方均称对此事不知情,而“经销商”已失联,车辆也被过户至他人名下。

接报后,巴中经开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判断系职业团伙作案。经深入侦查,一个以刘某东为首、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流窜作案的诈骗团伙逐渐浮出水面,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面对跨区域、反侦查能力强的犯罪团伙,分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辗转黑龙江、山东、天津、陕西等多省市,经近五个月持续作战。2023年1月,在山东莱阳将主犯刘某东等核心成员抓获。

在侦破案件的同时,专案组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成功追回部分赃款并发还受害企业。

经法院审理,刘某东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金融机构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贷款诈骗罪;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财物,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依法对主要成员判处六至十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该案的成功侦破,不仅有力打击了犯罪,也为公众防范此类新型诈骗敲响了警钟。

警方提醒:

广大群众应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勿轻信“刷单赚佣金”“办理白户贷款”等诱导性信息,谨防成为犯罪活动的“工具人”。如发现个人征信存在异常贷款记录,应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相关金融机构核实处理。

巴中融媒记者 向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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