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清晨,通江县至诚镇四道班(小地名),65岁的村民王大爷正沿着河岸的柏油路悠闲散步。岸边香樟成荫,鸟鸣清脆,小溪清澈见底,成群的鱼儿游弋其间。谁能想到,8年前这里曾是一座占地近千平方米的垃圾山,黑褐色的渗滤液直排入河,焚烧产生的浓烟笼罩半边天。
“那时候根本不敢开窗,下雨天污水横流,河里连鱼虾都绝迹了。”王大爷指着眼前绿草如茵的河岸感慨道,“现在,这里成了大家散步的首选地,晚上还能听见蛙声一片。”这场蜕变,始于2017年6月的一次检察官日常巡查。
“口罩根本挡不住刺鼻的气味,现场检测的空气质量数据严重超标。”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侯杰至今记得第一次勘验现场时的情形:成堆的腐烂垃圾散发着恶臭,蚊蝇肆虐,黑褐色的渗滤液顺着坡岸流入河中,焚烧产生的浓烟让周边村民苦不堪言。
调查显示,至诚镇政府长期将未经分类的场镇生活垃圾露天倾倒在河边,垃圾堆积量已达3800余吨,严重污染周边土壤和水体,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在固定证据、厘清责任主体后,检察院当即向至诚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立即停止违法倾倒行为,并对受污染区域开展生态修复。
然而3个月后回访时,检察官发现镇政府仅简单覆盖了表层垃圾,污染根源并未消除。“我们看到所谓的整改就是在垃圾堆上盖了层土,渗滤液还在继续流向河道。”侯杰说。
“我们必须守住公益诉讼的刚性!”2018年3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正式立案。
庭审当天,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从垃圾成分鉴定报告到水体污染监测数据,从村民证言到全过程跟踪拍摄影像,完整呈现了公共利益持续受损的事实链。被告席上,镇政府代表数次低头擦拭汗水。
法院当庭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要求镇政府在3个月内完成垃圾清运和生态修复,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判决生效后,整改工作如火如荼展开。辖区政府组织人员累计清运垃圾3800余吨,在原倾倒场修建挡土墙和引流池,在覆土深埋区域种植香樟树苗6000余株,新购置环卫车辆,建成标准化垃圾中转站,还增加保洁人员,建立长效垃圾处理机制,昔日污染重灾区变身生态休闲区。
该案件的成功办理在通江县产生了明显的涟漪效应。全县乡镇相继开展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已规范达标。
曾经的垃圾场已变青山
夕照下,抱着孙女在河边散步的村民李素华笑着说:“现在晚上能听见蛙声一片,这在当初是想都不敢想的。”
“此案件彰显了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丽琼表示。
如今,走在至诚镇的乡村小道上,随处可见分类垃圾箱和环保宣传栏。镇环卫所负责人说:“现在,我们建立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检察公益诉讼这把“法治利剑”,正在让绿水青山的梦想照进现实。
巴中融媒记者 向东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