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决定从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巴中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货运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以全链条监管、多部门联动的态势,重拳整治货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公路设施安全,遏制货运车辆交通事故。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将聚焦货物运输关键环节,由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货物流向、货车运行规律及违法线索摸排情况,全面强化路面管控执法力度。行动中,将加大路面管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货运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深入落实“一超四罚”溯源核查机制,对相关违法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查处一批、震慑一片、规范一方”的整治效应。
通告明确了各类市场主体的责任要求。其中,货运企业及车辆经营者、驾驶员需严守合法合规经营底线,主动拆除擅自非法改加装的货箱栏板及相关设备;运载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运输车辆,必须依法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并严格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对于上路行驶的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货运车辆,执法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核载标准开展计重装载和运单制管理,严禁将5%的允许误差值作为装载标准,严禁为非法改装、安全技术不达标车辆装载货物,严禁超标准装载及放行超限超载车辆。针对违规装载、配载的单位、企业及个体经营者,执法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需严格执行检验项目和标准,规范检测流程,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未按国家标准实施检验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机动车维修企业要按规定完成备案,规范作业行为,严禁承修已报废货车或擅自改装货运车辆,对存在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通告特别强调,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冲岗逃逸、强行闯关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凝聚社会共治合力,通告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货运超限超载、非法改拼装、超标准装载等违法行为,以及整治工作中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已公布投诉举报渠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公安交管部门举报电话0827-5338209。
巴中融媒记者 李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