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正堂 岳煜 巴中频道 谭裕骑
2026年2月,四川南江县某村坟地前大雨如注。南江法院执行干警抹去脸上的雨水,望着手机日历语气紧迫:“立春前,必须恢复原状。”身后,镇村干部撑伞肃立,默默点头。
坟地里两座相依的坟茔,安息着两位血脉相连的先人。不久前,被告因觉得邻居家的坟挡了自家祖先,竟将原告祖父的坟尾挖去一截。原告一家悲愤不已,诉至法院。南江法院判决被告恢复原状,但其未履行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坟地动土,牵动人心。当地素有“立春后不准动坟”的习俗,一旦逾时,不仅违俗,更伤民心,此事若拖下去,便要再等一年。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乡镇:“明天雨再大也要去现场,不是强制执行,是联合调解,务必一起把事情解决好。”
次日大雨未停,法院执行干警、镇政法委员、司法所所长、村支书准时抵达坟地。这是南江法院“法院主导、乡镇协同、村级参与”的三级联动常态——将执行现场变为调解现场,让法律文书既落地见效,也暖透人心。
现场没有警车轰鸣,没有警戒线森严。法官蹲在泥泞的坟头,指着土坑耐心释法:“判决书要求恢复原状,就是把挖掉的部分填回去。”镇干部用乡音劝和:“都是同宗亲人,闹成这样,先人怎能安息?填回土,这事就了了。”村支书拉着被告,朝原告方向示意:“那是你堂兄弟,日后还要一同上坟,这一锹土,何必揪着不放?”
起初被告态度强硬,不肯低头。可看着法官在泥地里蹲了半个多小时,镇村干部冒雨寒风中全程陪同劝说,再瞥见原告一家眼中的伤痛,他终于松了口:“我填。”
当天下午,铁锹挥动,一铲铲泥土将土坑填平。法院全程监督,镇村干部现场见证,坟尾恢复如初。从执行立案到办结,仅用了不到48小时,赶在立春前圆满解决。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执行干警坦言,若过了立春动土,既违习俗,更违人心。“法院的工作,就是要在法律与情理之间,找到一条让大家都能接受的路。”这条路,是三级联动铺就的便民路,是为民情怀点亮的暖心路,更是司法温度传递的安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