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报销 巴中29家“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布

2025-06-19 14:49:07来源:巴中日报编辑:殷鹏

为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报销,6月16日,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公布29家“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其中,“双通道”药品认定机构10家,“双通道”药品治疗机构11家,“双通道”药品供药药店8家。

“双通道”是指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此次公布的10家“双通道”药品认定机构分别是:巴中市中心医院、巴中市中医医院(巴州区人民医院)、恩阳区人民医院、四川友好医院、南江县人民医院、通江县人民医院、通江县中医医院、平昌县人民医院、南江县中医医院和南江县妇幼保健院;11家“双通道”药品治疗机构分别是:巴中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巴州区人民医院)、恩阳区人民医院、南江县人民医院、南江县中医医院、南江县妇幼保健院、通江县人民医院、通江县中医医院、平昌县人民医院、平昌县中医医院和巴中骨科医院;8家“双通道”药品供药药店分别是:国药控股巴中医药有限公司兴文关爱大药房、平昌关爱店、通江店、南江店,四川鹭燕芝兰堂医药有限公司便民药房、通江壁州药房,巴中鹭燕医药有限公司平昌新平药店以及巴中怡和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回风双通道药房。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机构是谈判药品临床合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巴中全市国家谈判药品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与院内药品配备联动机制,将谈判药品纳入本医疗机构供应目录,确保“应配尽配、应采尽采”。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使用谈判药品,应优先由定点医疗机构保障供应。“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必须配备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谈判药品并确保日常供应,严格执行谈判药品价格政策,不得以超过国家谈判约定支付标准的价格销售。(巴中融媒记者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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