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观新闻巴中观察 谭裕骑
近日,巴中市医保局印发《巴中市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6—2028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统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三类医保定点资源,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布局,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保障参保群众就近便捷就医购药。
《方案》分类设置量化配置标准,明确定点资源规模。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方面,规划期内全市住院床位总量19600张,三级、二级、一级及未定级机构床位按4:3:3配比,新增定点资源重点向二级机构倾斜;床位利用率偏低、同类资源已饱和区域,侧重存量优化。门诊类定点机构实行城乡差异化配置,农村地区每2500名常住人口配置1家,城市地区每3500名常住人口配置1家,全市规划总量约920家。定点零售药店按每万常住人口4.5家布局,总量控制在1200家以内,落实服务半径管控,实现乡镇全覆盖;各区县择优布局“双通道”药店,巴州区(含经开区)设置3至4家。
《方案》明确,当医保基金运行出现当期赤字、收到市级及以上基金风险预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不足12个月或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不足6个月等任一情形时,原则上暂停新增定点规划。同时划定除外情形,省、市重点建设、补齐医疗短板的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机构、安宁疗护、养老内设医疗机构,以及仅服务内部人员的单位医务室,不受规划数量限制,按规定“一事一议”评估。
新增定点准入流程进一步规范,按照之前公布计划与评分标准、公开受理申请、专家独立评审、结果公示、签订服务协议的步骤实施,申请受理时长不少于30日,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新纳入定点机构设置6个月政策辅导期。“我们将实行总量管控、动态进退机制,超总量区域执行‘退一进一’;对定点医疗机构分五类、定点零售药店分三级开展分级分类管理,常态化实施年度绩效评估,对评估不合格、达到退出条件的机构不再续签医保协议,推动定点医药机构优胜劣汰。”巴中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该《方案》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