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三部门发文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5月1日起施行

2026-04-28 16:55:52来源:巴中市融媒体中心新闻客户端编辑:殷鹏

为全面提升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出行安全,近日,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作出全流程、严标准规范。《通知》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明确,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五同步”原则,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

规划设计严把关源头筑牢无障碍根基

《通知》明确,在规划设计阶段,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的无障碍流线及设施配置(色彩、位置、选型等)核心内容进行重点审查,不符合标准的不予通过审查。规划核实环节,未按规划许可要求配建无障碍设施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规划核实,从源头杜绝“先天不足”。

设计单位须严格依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四川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设计标准》等规范,单独编制无障碍设计专篇,细化设计说明、点位详图,并确保与周边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施工图审查机构需对无障碍设计内容进行专项核查,未编制专篇或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住建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压实主体责任全链条严控建设质量

《通知》进一步压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主体责任。《通知》明确,建设单位承担首要责任,严禁擅自降低标准、变更设计或违规交付未验收及不合格设施。施工单位须按图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作业,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确保施工质量达标。监理单位则需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理,做好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工作。

施工过程中,住建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将重点监管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盲道、无障碍卫生间、电梯等关键设施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环节,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项目严禁投入使用。同时,鼓励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及相关组织参与意见征询和体验试用,吸纳社会智慧,优化无障碍环境。

聚焦改造提升补齐城市无障碍短板

《通知》明确,各地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有序推进既有建筑与市政设施的无障碍改造,着力补齐城市无障碍设施短板。同时,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理念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引导公众自觉爱护、维护无障碍设施,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群体的良好氛围。

巴中市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三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强化协同联动、严格监督执法,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全力打造更安全、更便捷、更包容的城市无障碍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巴中融媒记者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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