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3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问题 未达标限期整改

www.scol.com.cn (2018-08-28 15:25:25) 来源:中国网
编辑:高启龙  

    中国网8月28日讯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结构等,要求统筹城乡、区域以及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将经费使用进一步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

  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不低于4%

  在教育经费投入上,《意见》明确,持续保障财政投入,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到2020年,各地要制定区域内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等政策,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逐步提高社会投入在教育经费总投入中所占比重。

  重点保障义务教育 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意见》提出,进一步提高全国特别是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实行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落实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和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单独核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确保经费落实到学校(教学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各地要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防止出现“空壳学校”,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补齐教育发展短板。

  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加大对普通高中急需的教育教学条件的改善力度;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逐步提高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鼓励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支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意见》强调,财政教育经费要着力向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落实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

  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 解决幼儿园同工不同酬问题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意见》明确,财政教育经费要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各地要按现行规定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加强教师周转房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工作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幼儿园规模,合理配备保教保育人员,按岗位确定工资标准,逐步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

  《意见》要求各地推动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严格规范教师编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并实行同工同酬。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凡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限期整改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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