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四川14万余考生考研 这些事项一定要注意!

www.scol.com.cn (2018-12-21 15:08:2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高启龙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江芸涵)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2日至24日举行,全国报考人数290万人。记者12月21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据统计,我省报考人数达到14万余人。

    为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教育部公布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积极参与监督。四川的举报电话是028-85156581。

    【考试注意事项】

    关于考试注意事项,省教育考试院有以下提醒注意

    1、提前一天熟悉考场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报考点熟悉考场,了解考点所在具体位置、公交路线情况,认真阅读考场公示信息。我省各考点均为考生统一配置了标准化考试文具。考生应按照考点要求熟悉考场,爱护考场内物品。

    2、带齐证件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要积极配合入场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工作,如果携带有规定以外物品应主动上交,在检查过程中若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禁带物品须置放在小件物品存放处。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对拒不配合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禁止其进入考场,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负责。安检合格后才能入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桌上座签旁以便核验。

    3、掌握好考试时间,考场内挂钟仅为计时参考

    12月22日、23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4日考试时间为8:30—14:30。考生应在每科考试前30分钟(第一堂考前35分钟),在本考场前排队接受安全检查。

    不到规定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袋;开考信号发出前,考生不得作答。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生不得将手表等计时器带入考场。考场统一提供挂钟作为计时参考,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特别提示:考生切记不能将手机带入考场,否则将按作弊处理。

    4、注意答题规范,遵守考场纪律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网上评卷,为保证答题质量,考生必须使用标准化文具答题(答题要求使用0.5mm黑色墨水签字笔,涂卡要求使用2B铅笔,不得使用涂改液);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在得到答题卡和试卷袋后,考生要对照准考证核对卷(卡)是否为当堂考试科目;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清点试卷(包括答题卡)的张数、页码,检查试题有无漏印、重印、字迹不清,试卷(答题卡)有无破损;开考后才发现异常情况而要求更换试卷和答题卡的,所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

    检查无误后,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用2B铅笔正确填涂“考生编号”信息点。对于实行一题多卷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4科,还须将“试卷条形码”粘贴到答题卡指定的“试卷条形码粘贴位置”,并在试卷上填写姓名和考生编号。凡漏贴“试卷条形码”的,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在监考员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后,考生须认真核对条形码,若发现条形码上打印的姓名、考生编号与本人不符,应立即举手询问。

    条形码作为扫描识别考生信息及考试科目类别的主要依据,考生应保持条形码的整洁和完整,严禁在条形码上面写画,若发现条形码损坏、错贴,考生不能作任何处理,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考生须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得折叠,不得撕破。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考生应将全国统考科目试卷装回小试卷袋,按照统考科目答题卡在上,其下依次为试卷袋、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自命题试卷及其答卷和答题纸装入原试卷袋并密封。考生不得漏装试题、答卷,否则后果考生自负。经监考员核查无误后,由考生在《考生交卷签名表》上签名,方可有序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5、诚信考试,拒绝作弊

    考生考试时如有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雇人代考或为他人替考,或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作为思想品德考核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并通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请人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违法行为,除了按教育部33号令处理外,还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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