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货车通行四川高速拟不再“计重收费”

2019-11-27 15:09:08来源:四川新闻网编辑:高启龙

   货车计费方式将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型收费”。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按照“总体平移”的思路,研究提出了《四川省已收费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此举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决策部署,将促进物流提速增效。

   根据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货车按总轴数、车长和总重量分类,其中,两轴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为1类货车,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的为2类货车;三至六轴货车分别为3类、4类、5类和6类。

   按照“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的原则,重新核定货运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并自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新的货车分类标准和通行费收费标准。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