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划定砂石禁采区现有砂厂本月20日前拆除

2013-04-17 08:34:04来源:巴中晚报编辑:李正勇

近日,南江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将南江河元潭乡巴南桥至关坝乡与上两乡交界处河段、明江河关路乡街道至赶场镇西坝村主河道河段等河道划为河道砂石禁采区。禁采区内,现有的采砂设施设备需在4月20日前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予以查封、没收。

为修复河道生态环境,确保饮用水安全和沿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南江县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治理行动,禁采区内禁止采砂,可采区的砂场设置将实行统一规划,砂石资源进行公开拍卖。

据了解,结合南江县县管河道的实际情况,南江河元潭乡巴南桥至关坝乡与上两乡交界处河段、明江河关路乡街道至赶场镇西坝村主河道河段、光雾山景区内的所有河段、南江县城至杨坝镇街道主河道河段、沿河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和集中供水站取水口上游3公里内的河道,均为砂石禁采区。在禁采区河道两岸3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从事砂(石)加工、畜禽规模养殖等污染水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禁采区内现有采砂厂(场),需在4月20日前自行拆除、搬迁各种采砂设施设备,逾期未拆除的,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封、没收。

据介绍,即日起,南江县全县范围内所有未取得《四川省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河道砂石厂(场)必须停止采挖、加工等经营活动,否则,将以无证采砂予以从重处罚。南江水务、环保、国土等部门执法大队将加大河道的巡查力度,发现非法采砂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记者 杨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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