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被授予“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

2013-05-21 11:40:59来源:巴中日报编辑:李正勇

5月13日,笔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今年授予7市“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8县获“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称号,南江县跻身其中。

南江县始终坚持绿色发展,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为出发点,围绕污染整治、城市美化等重点工作,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细化目标、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大力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细胞工程”、“宁静工程”“绿地工程”、“达标工程”等“六大环保工程”。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尾矿库整治、油烟治理、扬尘治理等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该县先后投入污染治理资金7400余万元,完成了竹坝铁矿、煤电公司等15家企业的污染治污,新增工业废水治理设施18套,新建规范化烟尘处理设施5套;新、扩建固体废弃物堆放处置场6座。投入1610万元建成了规范的县城垃圾处理厂,投入8600余万元建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投入500余万元先后完成对开泰养殖场、三洋牧业公司东榆养殖场等9个养殖场的污染治理。

“不断巩固创模成果,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发挥好对周边地区的示范、带动作用。”谈到今后工作的开展,县环保局局长张林说,将继续从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等9个方面入手,加大投入和监管力度,力推工程减排,严格管理减排,推进结构减排等来控制污染物总量。(岳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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