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点菜式”村(居)务公开 约束“微”权

2014-08-19 17:14:57来源:四川在线巴中频道编辑:李正勇记者:龙红梅

四川在线巴中频道消息   “以前,村务公开是‘村上公布什么,就看什么,我们想知道的内容,村上不是不公开,就是公开了也看不懂,我们有意见’。现在好了,村上按照县上的要求财务公开记成流水账,我们一看就知道村上把钱用在哪个地方上去了,大家心里也就亮堂了。”大河镇永平寺村村民李文成说道。

过去,由于村务公开模式形式化,重视公开表面内容,轻公开实质问题;重应付检查,轻一贯坚持;重形式公开,轻程序规范和群众意见,老百姓关注也越来越低。村(居)公开也一度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年来,南江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民政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带着问题深入基层全县10个乡镇20个村(居)进行专题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了《进一步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点菜式”村务公开。

所谓“点菜式” 村(居)务公开就是“群众‘点菜’、干部‘掌勺’”方式推行村(居)务公开。针对不同的村(居)群众需要,除了必须公开的的内容外,就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了“一书六表”式规范,内容涵盖:财务收支、民生项目实施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村(居)筹资筹劳、惠民政策宣传、村(居)政务公开及惠民资金的分配等方面内容。同时,群众关心什么该村(居)就公开什么,推行个性化公开。尤其是村(居)财务公开实行“乡镇审核签字”,实现村(居)账务“村(居)公开、乡镇审核、部门检查”,提高了村(居)公开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同时,该县还制定了村(居)务公开问责办法。对村(居)务公开义务人涉及的村(居)党组织负责人、村(居)委会主任和直接责任人“七类”不负责的行为;对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四类”行为的;对干扰“村居务公开”和责任追究工作正常开展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过“点菜”式村(居)务公开,村(居)权力既受到了老百姓监督,也对村(居)务“微”权进行规范约束,公开的质量得到了保证,受到群众普遍欢迎。(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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